各分会、各省交通教育研究组织、交通大型企业教育研究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和激励会员单位及广大教育工作者开展交通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宣传、交流和推广交通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我会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至2011年度交通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9年以来完成的下列研究成果可以参加评选:
1、已通过结题验收(鉴定)的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2O05~2007年度和2009~2011年度立项课题。
2、通过厅(局)级以上主管部门的鉴定(以鉴定书或评审证书为准)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被有关主管部门采纳、运用于实践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3、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有关交通教育研究的论文、论著。
4、本活动所指的研究成果,其范围包括教育思想创新和教育理论研究、以及交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验教学等改革,产学研合作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教学管理、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后勤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的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
5、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标准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交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特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
2、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基础性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调研报告要有证明进入决策的材料。
3、研究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有思想性和启发性,重点突出、论据充分,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文字通顺流畅、准确、简明,文稿清晰、完整。
三、申报要求
1、每人只能申报参评成果1项。
2、署名多人的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单位进行申报。
3、申报参评成果文责自负,不得剽窃或弄虚作假,如果发现有此类问题即取消参评和奖励资格并予以公布。
四、评选程序
1、申报成果的作者经所在单位推荐,填写《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连同参评成果(各一式三份)报送到所在分会(或各省交通教育研究组织、交通大型企业教育研究组织。下同),报送截至时间以各分会通知为准。
2、各分会负责组织本分会的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在评选出的分会优秀成果中,择优推荐参加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的优秀成果评选。
3、各分会于2011年10月30日前将《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和参评成果(各一式两份)、《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教育科学优秀成果推荐参评汇总表》(见附件2)报本会学术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4、本会学术部组织审核后于2011年11月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
5、获奖成果由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颁发获奖证书并在我会网站发表。
本会学术部地址:山东济南交校路5号(山东交通学院高教研究室),邮编:250023,联系人:李平,电话:0531-80687340,电子邮箱:liping@sdjtu.edu.cn
附件:1、 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doc
2、 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教育科学优秀成果推荐参评汇总表.doc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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